首页> 中文期刊> 《乡镇论坛》 >“阳光村务”让群众心里“亮堂堂”

“阳光村务”让群众心里“亮堂堂”

         

摘要

2010年以来,河南省新郑市在全市299个建制村(社区)全面推行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统一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印章、有阵地、有制度、有工作档案。在全市农村(社区)形成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机制,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延伸至最基层的村级组织。这一制度的推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