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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例原则在反垄断执法中的适用

     

摘要

目次一、比例原则适用于反垄断执法的法理基础分析二、比例原则适用于反垄断法的必要性考量三、比例原则适用于反垄断法的具体路径四、结语比例原则长期受到行政法学界的关注,该原则最早由德国率先适用并逐渐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其适用的范围也从最初的公法领域逐渐向私法领域延伸。[1]作为一项以“禁止过度”为核心内涵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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