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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总工会出台经审工作《意见》

     

摘要

正浙江绍兴市总工会倪水康报道近日,绍兴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从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健全机构、落实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意见》明确,同级工会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会经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经审会在讨论审议工作事项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委员意见,做出决议时,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要大力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目标考核,促进经审工作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按照"三同时"要求,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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