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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合同违约方是否享有解除权是我国立法争议的焦点。在《民法典》颁布之前,法学界存在两种说法,分别是肯定说和否定说,肯定说主张即使缔约合同的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也应享有合同解除权。否定说主张违约方不存在合同解除权。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指明,违约方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的违约方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双方或者及时地登记。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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