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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错误及对策

         

摘要

诉前财产保全既与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关联,同时又平衡了保全双方之间的利益。近几年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不断增多,诉前保全本身具有应急性,难免可能会导致保全错误,具体包括:在实践中法院脱离诉前财产保全程序的设计初衷,缺少必要性审查;因案件本身的特殊性而导致最后认定数额差异较大;相关法律条文不够清晰,使法官在判断的时候有所差异;鉴于此,为推进诉前财产保全程序的有效运行,应当细化相关法律条文,限定相关模糊词语的范围,展开具体内容;同时法院应坚持程序设计的初衷,做好诉前保全的必要性审查;对于特殊类型的案件可根据申请人的主观恶性和申请的数额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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