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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洲大班轮公司的货运体制看中远的揽货工作

     

摘要

以西北欧为基地的班轮公司(非公会成员)的货运体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船公司依靠自己的揽货队伍。如:哈帕格—劳埃德、荷兰劳埃德、马士基、长荣等,这些公司除在主要港口设自己的公司外,在内陆也有自己的揽货网点。 2、船公司委托代理揽货。但这些船代理也多为船公司拥有,或以公开或秘密形式出现的合营代理公司。多数情况是,相当数量的航运集团在西北欧主要港口及内陆使用同一代理网。 欧洲大陆—运东航线以及欧洲大陆—美国的大西洋航线,是全球集装箱班轮竞争最激烈的航线。因此,船公司对代理的要求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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