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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绿色条款实施对土壤污染修复责任法律制度的影响

     

摘要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对生态环境修复提出了新的要求,拓宽了生态环境保护路径,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倾向,丰富了我国土壤污染修复责任的内涵.通过分析我国土壤污染修复责任制度具体构成,并结合制度实施现状,发现存在修复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历史遗留污染场地修复责任主体不明确、修复责任分配加重某些主体责任、修复责任履行缺乏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反映出责任认定、归责原则、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建议首先应当在立法中明确土壤污染修复责任认定规则,在此基础之上整合修复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分配机制,并强化政府对于特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责任,此外还需完善修复责任履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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