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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事仲裁制度的建构

     

摘要

医事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其程序便捷、灵活,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我国医事仲裁制度地构建存在一些困境,如医患纠纷尚未纳入可仲裁的范围,医事仲裁尚未被普遍接受,医事仲裁与医疗损害鉴定的协调适用,仲裁模式和仲裁员地选用,医事仲裁经费等.为此借鉴国内外医事仲裁实践经验,用列举的方式界定医事仲裁的范围,从签订仲裁协议的方式、仲裁模式和仲裁员的选择、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庭的组成、成立独立的医疗鉴定小组、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旨在进一步完善医事仲裁制度的建构,以实现和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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