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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防五十年——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消防监督部分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为确保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市公安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对全门危险物品进行了一次清理。1952年根据《天津市危险品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生产厂家使用的易燃危险品,由公安机关监督,将多余的835万多公斤汽油、柴油、煤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运往市郊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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