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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互主体性思想及其意义研究

             

摘要

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新哲学克服了旧哲学主客二分思维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提出了人与自然互为主客体、互为目的与手段的互主体性思想。人与自然在逻辑上相互证成、在实践上相互生成,二者本质上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上升到伦理信念的高度,人与自然互为道德评判的尺度,人类只有尊重自然的目的性并满足其需要,才能实现其完整性、全面性和自由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确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对自然主体性和内在价值的自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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