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学理论 >民事诉讼制度创新之小额诉讼程序--浅析新《民事诉讼法》第162条

民事诉讼制度创新之小额诉讼程序--浅析新《民事诉讼法》第162条

     

摘要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民事诉讼法》的第二次修订草案。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第162条,此规定有着现行法律制度所不能具有的优点,是我国程序立法的一次重要创新。分析法条可知,从制度构架上来看,小额诉讼程序属于简易程序的一种;法条对于标的额的限制采取了一种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标准;但“一审终审”的规定仍然存在缺陷,不符合我国民事审判实际,仍难以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