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理论视野 >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试点情况

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试点情况

     

摘要

正 (一) 试点的沿革与进展 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湖南华容、内蒙卓资、甘肃定西、四川邛崃、广东宝安、河北蒿城、山西原平、河南滑县、浙江上虞等9个县为全国县级机构改革试点单位,目的是为以后全面展开县级改革探索路子,提供经验。三年来,这些试点县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改革,积极探索,克服困难,实施了改革方案,迈出了改革步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