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改革先声》 >论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培育和完善

论我国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培育和完善

         

摘要

一、保险经纪人的作用根据《保险法》和《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的定义,我国的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在我国,保险经纪人经营主体只能是一个单位,而不能是个人。个人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通过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并获取《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再申请到《保险经纪人员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保险经纪活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