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东方》 >法治政府:政府非常态能力的理解

法治政府:政府非常态能力的理解

         

摘要

学界对政府能力的理解不尽相同,一般而言,主要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宽泛意义上的政府能力。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政府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以暴力机构为后盾,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共权力组织。因此,政府能力是公共权力组织所拥有的能力,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公共权力组织的能力。王绍光和胡鞍钢把政府能力、国家能力和中央政府能力作为同一概念,“国家能力是指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