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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及法人股流通

     

摘要

<正> 所谓法人股就是法人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分为"社会募集公司"和"定向募集公司"两种;前者的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后者采取股权证形式。目前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年上市的60多家企业全部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社会募集公司;在股市上流通的仅是占这些企业总股份约15%的个人股。在 STAQ 系统法人股市场运行之前,不仅上市企业本身的法人股基本上没有进入流通,而且大量法人持股的股份制试点企业(即"定向募集公司")的股份也完全不具有流通性。由于不能转让和交易,法人机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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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家》|1993年第2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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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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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库时间 2024-01-23 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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