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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特别自首条款探讨

     

摘要

特别自首条款的规定不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它既符合刑法的罪刑均衡原则,又贯彻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并且还有利于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在功能上的协同,不但不能否定,反而有必要扩大适用的主体范围,即对受贿犯罪也应设立类似条款.不过在刑事司法上,应注意适用该条款的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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