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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还是滥用职权罪

     

摘要

@@ [案情]2007年11月20日刘、张二人将北兴隆待小区3号底商以620万元卖给胡某.同日房产局产权处收件科李某为买卖双方提供空白<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在房产局办证大厅李某的办公室里,在李某授意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署了一份关于此房产的假买卖契约,买卖价格由原来的620万元改为200万元,并提供了评估价格为220万元的评估报告.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检察官》|2010年第14期|74|共1页
  • 作者

    孙晓安; 王新颜;

  • 作者单位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067000;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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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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