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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谷俊山案看行受贿案件中立功的认定

     

摘要

立功的设定是基于功利主义的目的,认定立功时应当尽量降低门槛.关联犯罪中自首、立功的区分关键在于自己罪行和他人罪行的划分.对特殊关联犯罪中自首、立功的区分应结合立功制度设立的本质认定.对行贿人供述既属于供述自己罪行,又属于揭发他人罪行的,可以获得刑罚减免的双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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