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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贷不存'机构运作机制的特征与创新

     

摘要

@@ 目前,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已经成为"三农"发展的瓶颈.为了摆脱这种困局,2004~2006年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中,均提出了创新农村金融供给的思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并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以此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正是在这种指导思想的支配下,从2005年5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推动了贵州、四川、山西、陕西、内蒙古五省(区)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小额贷款机构的试点.

著录项

  • 来源
    《银行家》|2006年第8期|118-121|共4页
  • 作者

    何广文;

  • 作者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财政、金融;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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