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同学少年 >200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

2008年江苏省连云港市

     

摘要

为保持原貌,本栏目所选考场作文中,对于漏字、错别字、错词、病句等采取如下形式处理:漏字(含标点)的补正,在"()"内用楷体字标出;错别字(含标点)、错词、病句的更正,在"[]"内用楷体字标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