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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浙江两起冤案平反看新刑事诉讼法对冤案的预防

         

摘要

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而2013年年初以来,多起冤案接连立案复查,以浙江省叔侄奸杀冤案、五青年杀人冤案尤为典型。刑讯逼供、"疑罪从轻",是浙江省两起冤案的共同成因。对此,新《刑事诉讼法》在预防冤案方面有一系列新规定,确立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完善了询问程序以避免刑讯逼供发生,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排除非法手段得来之证据,明确了定罪量刑证据标准以指导判决,避免疑罪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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