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示交付中的让与通知

         

摘要

《物权法》对指示交付作了相关规定,但并未明确阐明指示交付的成立要件,由此引发种种学术纷争。在指示交付的构成要件中,让与通知承担何种角色?对于指示交付的完成起到何种作用?让与通知在指示交付中发生了什么法律效力?这些问题在学界都产生一定分歧。作为观念交付的方式中的一种,指示交付对财产的流通性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加速了财产交易,随着指示交付应用面的不断拓展,其地位会不断提升。因此,厘清指示交付的一系列问题对制度的适用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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