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问题,岂能一问了之

             

摘要

虽然主问题具有一定的统摄意义,但问题的提出不能"只统不分"。主问题在力求精要、概括、简洁的同时还要避免过于粗疏,不能单纯给出一个大的话题一抛了之,而要有适当分解,且以前后相连、呈现一定坡度的一组精要问题的组合形式出现。常见的主问题组织形式有平行组合、主从组合、递进组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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