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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的财税处理

     

摘要

房产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是指在预售未竣工开发产品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规定开具的、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未计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收入。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单位价值高且预售收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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