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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未缴滞纳金“账外核算”问题应尽快解决

         

摘要

一、《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缴末缴滞纳金实行“账外核算”,导致欠缴税金核算不完整。为如实反映欠缴税金情况,严密监控和有效清缴欠缴税金,加强组织收入工作和税收征管工作,2000年末,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欠缴税金是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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