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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史论丛》引文规范及说明

         

摘要

一、一律使用简体字,人名、地名等简化后会产生歧义的可使用繁体字。二、引文文字、标点等项,如有改动,须在注释中做出说明。三、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排序,序号用“[1]、[2]、[3]……”标识。体例如下:(一)古籍类图书一般情况下,引用古籍标注项目与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书名/卷次/部类名及篇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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