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台湾法研究学刊》 >大陆与台湾离婚损害赔偿之比较与借鉴

大陆与台湾离婚损害赔偿之比较与借鉴

         

摘要

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解决了目前离婚纠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它对于受害配偶方权益的保护,及过错配偶方违法行为的制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一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缺陷,借鉴台湾地区民法第1056条的规定,对大陆《婚姻法》第46条进行分析,以促进该制度的进一步地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