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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改革后乡镇财政职能如何转变

         

摘要

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农业发展、鼓励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税收方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直至取消。这些政策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广大农民倍受鼓舞,但在农业税征收机构保留不变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转变职能,转移工作重心,就成为乡镇财政部门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新课题。本文结合遵化市的实际情况,谈谈今后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的一些对策思路。

著录项

  • 来源
    《地方财政研究》 |2005年第2期|48-49|共2页
  • 作者

    王宏雁;

  • 作者单位

    遵化市财政局,河北,0642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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