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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摘要

税法规定,确定销项税额的原则与财务会计上确认销售收入的原则相一致,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但作为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其确认采用的却是收付实现制。这使得同一计税基础实行两种不同的原则,同一时期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相配比,使得人们难以从销售收入同增值税的逻辑关系上判断出企业是否合理地计算并交纳了增值税,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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