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石材》 >反倾销应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反倾销应诉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摘要

@@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反倾销应诉工作是于 1990年开始的。十年的反倾销应诉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下面就应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供广大从事反倾销应诉工作的业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参考。 rn 一、一旦立案,积极应诉,并快速做出反应 rn 反倾销调查要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如果我方不参加应诉,起诉国政府有权使用所谓“最佳可获得信息 (BIA)”来直接裁决反倾销税,而这最佳信息往往就是起诉方提供的对我方最为不利的数据。当然,终裁结果必须是高额的反倾销税。因此,不应诉等于是不战而降。例如,在美国对我硝基甲烷反倾销案中,尽管起诉方理由很不充分,但他们估计中方不会应诉。因此,对中国该产品提出了倾销幅度高达 233%的无理指控。在此案的初裁阶段,我方涉诉企业因不愿应诉而耽误了抗辩的最佳时机。因此,在初裁中美国商务部按起诉方的要求对我方裁决了 233%的反倾销税。在此案的后一阶段,我方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迅速行动起来,聘请了美国律师,在“损害”问题上进行了成功的抗辩。最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无损害”的裁决否定了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裁决,使我们最终获得了全胜。但是,也有一些案子,如硅锰、硅铁、金属硅、高锰酸钾等由于无人应诉,美国一直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将近十年,这些产品无法进入美国市场,损失无法估计。当然,还有一些案子。虽然我方积极应诉,顽强抗辩,但由于起诉国的歧视性和不公正的裁决,也导致被诉产品的倾销幅度较高,如欧盟的钢丝绳案等。 rn 积极应诉,但还要快速反应。例如,在美国的反倾销案中初裁的“损害”问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般在立案后的 25天内召开听证会, 45天之内就要做出初裁。在这短短的 40多天之内,我方要做很多事情,如,尽快组织企业应诉,查找海关统计资料,详细统计调查期内涉诉企业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在相关报纸上发布立案通知、尽快聘请律师、并由应诉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等一系列工作。但这些工作由于国内种种原因我方往往在 40天内是完不成的。因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由于听不到来自中方的抗辩意见,只有起诉方的一面之词,当然对我方不利。所以,“损害”的初裁阶段一般被裁定为百分之百的“有损害”。如果我们能快速反应,并能准时参加初裁“损害”的听证会,也有可能案子就此结束,如果不能结束,至少在案子的下一阶段的进程中,对我方也是有利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