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职工法律天地:下 >中国法制史研究中的“史实”与“史识”

中国法制史研究中的“史实”与“史识”

     

摘要

如果中国法制史研究缺乏伦理法的基础理论,就会缺乏灵魂,失去活力和存在价值,可见伦理法的重要性,作为中国法制史的基础理论,它深刻地描述了中国古代社会对法的认识,对法制环境的认识,以及当时的行为标准和对中国传统法的追求,按照西方的分类可以将我国古代法分为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与当今的法制技术相比较,古代的法律似乎缺乏相应的法制价值,而且还有可能导致法律的落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