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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与公司法相关规定的修改

     

摘要

《公司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999年、2004年两次修正,并经2005年和2013年两次修订,至于现状.2013年12月28日,《公司法》经过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①注册资本为认缴资本,不强制实收,不登记实收资本,无需验资;②无首期出资额的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无剩余出资年限的限制;③无货币出资至少30%的限制;④无出资方式的限制,非货币出资无评估强制要求.⑤但书: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及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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