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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燃耗公告:企业疲于应付市场产生波动

         

摘要

@@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 (11号令)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11号令规定,凡是3.5 t以上的道路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交通部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的规定.企业必须申报燃耗公告,并对车辆进行实车测试,待达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领到交通部发放的营运证,否则不能上路营运.

著录项

  • 来源
    《专用汽车》 |2011年第5期|16-17|共2页
  • 作者

    张筱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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