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南传播》 >少儿电视节目创作理念的思考

少儿电视节目创作理念的思考

         

摘要

一、儿童电视节目的发展及现状少儿电视节目收视对象主要是儿童。世界各国对儿童的年龄界定各不相同,有的限定在14岁以下,有的则划定在18岁以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划定的标准是18岁以下,并具体分为婴儿期(0-3岁)、幼儿期(3-6岁)、儿童期(7-11岁)、少年期(12-18岁),也就是说少儿电视节目的对象是18岁以下的人群。少儿电视节目是伴随着电视一起产生和成长的,自从电视诞生之日起,少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