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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人工智能介入刑事诉讼的风险及应对——以控辩平等为视角

         

摘要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刑事诉讼介入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公检法司多家联手,使数据共享化案件信息自动录入,把材料数据化诉讼环节监测分析,将监督全面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刑事诉讼活动的介入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威胁控辩平等原则、削弱律师对法官心证的影响、减少司法机关之间的制约和监督、产生算法不透明及算法歧视等。应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对刑事诉讼产生的各种风险,关键在于对刑事诉讼算法提出归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律师和律师协会也应当积极应对风险,进行改变,采取相应的策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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