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社会科学》 >论循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减量化义务

论循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减量化义务

         

摘要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妒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从循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来看,减量化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首要环节,循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应承担减量化义务,以期更有效地保障和促进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