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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骥思想之德式解读

     

摘要

在迪特·格林看来,狄骥核心思想在于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中后期主流的法秩序概念和法学方法进行了彻底批判,认为其所处时代的法学尚停留在形而上学阶段。在对"法律"和"立法"严格区分的基础上,狄骥将法律中唯意志主义的所有形式剔除而凸显"客观法"。"社会连带之事实"在整个狄氏思想脉络中成为其解释"客观法"内容之依据,并因此着力摒弃大革命法秩序核心观念:如"主权""自由"与"主观权利"。迪特·格林认为狄骥学说全部目的在于使得政治权力及个人意志均遵循客观法,使用"公共服务"概念摒弃"公共权力"并试图以全新的方式定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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