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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电力抗灾能力建设意见

         

摘要

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6月25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08]20号。该《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电力监管机构是全国电力安全的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电力系统应急、灾害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发布等工作。其中,首次明确了电力灾害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负责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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