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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重新核定农村电价——关于隆昌县农村分类综合电价的调查报告

     

摘要

居民生活用电0.4657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用电1.052元/千瓦时,商业用电1.14元/千瓦时,非普工业用电0.952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0.705/千瓦时,农排用电0.232元/千瓦时。以上价格从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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