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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龙子湖区建立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

         

摘要

2016年,安徽蚌埠市龙子湖区出台《村干部职务退出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不适任村干部退出机制,加强村干部管理。哪些情形要退出?《意见》详细规定了应当退出职务的14种情形,其中包括村"两委"成员在任期内"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支持配合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能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合法决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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