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 >调解交通事故纠纷之洪雅模式

调解交通事故纠纷之洪雅模式

         

摘要

<正>[背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因为量大面广,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以前,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主要有三种办法,第一是自行和解,第二是交警充当调解人,第三是事故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