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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档案室怎样填写案卷目录号

         

摘要

@@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工作通则》和四川省档案局关于调整省级机关进馆档案范围的通知[川档发(1999)1号]要求:省级各机关单位从1984年起只向省档案馆移交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即只移交"永久"卷,"长期"卷、"短期"卷留本机关保存.

著录项

  • 来源
    《四川档案》 |1999年第5期|37|共1页
  • 作者

    高勇;

  • 作者单位

    四川省档案馆;

    四川;

    成都;

    61003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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