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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26号)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管好用好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净化制度运行环境,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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