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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切块内省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省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分成入库与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07]3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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