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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全省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323号)和《山西省食品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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