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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山西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前回收贷款再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晋财际[2016]11号各有关市财政局、项目办:为了提高我省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山西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资金利用效率,扩大项目的支持面和受益农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项目《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山西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会议核算和提款报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亚洲开发银行同意,结合项目提前回收贷款再利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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