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医药杂志》 >我院门诊中药房处方干预记录分析

我院门诊中药房处方干预记录分析

             

摘要

处方是患者药物治疗的真实记录,药物说明书是执业医师开具处方的直接依据。按照《处方管理法》(简称《办法》)第4章14条规定,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开具处方[1]。处方是医师为患者治疗的文字凭证,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意义,同时也反映了医疗机构的用药水平和医疗质量[2]。《办法》于2007年5月1日施行,从处方书写、调配、审核等多个环节规范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旨在确保合理用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