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财税》 >我省对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做出调整

我省对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做出调整

         

摘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日,我厅会同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调整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安排,从2013年起,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60元,筹资标准达到人均340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