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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摘要

为了保障《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对棚户简屋的修建、建制镇的个人住房建设、沿城市道路的房屋门面装修以及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规划管理,市人民政府颁布《上海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政府规章结合本市城市社会、维修、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零星建设的各类建设活动确定了较为具体的城市规划管理要求,从提高城市政府行政效率要求出发,制定了较为合理的管理程序,使这些零星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该政府规章还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应的地区性有关计算标准,配合“上海市零星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执行,使城市建设中这些必不可少的规划管理健康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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