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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若干思考——美国的经验与借鉴

     

摘要

一、美国混业经营的历史进程及启示1999年11月12日,克林顿总统签发《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该法一经签发,便意味着由《1933年银行法》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奠定并实施了66年的美国分业经营的金融体系彻底瓦解,重新构建金融机构之间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架构。同时也标志着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成为了国际发展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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